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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案

天津教案发生于同治九年(1870年)6月,是中国人民反抗外国教会侵略的一次群众自发斗争。

同治九年(1870年),天津连续出现儿童失踪的事,后发现与法国天主教堂有关。群众到天主教堂要求交出凶手,被传教士拒绝,群情激愤。教堂命天津官府驱赶群众,甚至向清朝官员开枪。群众殴打传教士,致十九人死亡,并放火烧毁天主教堂。该事件被称为“天津教案”。事情发生后,法、英、美、俄、普、比、西七国联衔向清朝提出“抗议”,并调集军舰至大沽口进行威胁。清廷派直隶总督曾国藩完颜崇厚会商办理此案,后曾国藩调任两江总督李鸿章接任直隶总督,与曾国藩协同处理。清政府对外妥协,对内镇压,将天津道周家勋罢免,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流放黑龙江;正法18人,充军25人,赔偿损失50万两;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作为谢罪专使,前往法国,向法国政府道歉。

天津教案两方虽存在误解和过错,却是清末百姓和洋人之间酝酿已久矛盾的体现和爆发。在主权沦丧和司法落后的背景下,官民百姓难以获得真正的公平正义,司法往往受到政治势力的干涉而难以发挥作用。教案的经过和处理也反映了当时洋人与清政府的矛盾,以及清政府在处理外交事务上的软弱和妥协。

案件背景

文化背景

中西文化差异是导致天津教案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西方传教士与中国基层百姓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同,西方传教士注重个人空间和隐私,教堂内的活动对外界通常保持神秘和封闭。而中国基层百姓的生活深受乡土文化影响,他们习惯于开放和透明的社交环境,对于具有神秘色彩的宗教活动往往缺乏了解和认知。这种文化差异导致了中国百姓对教堂活动的疑虑和误解。

此外,天主教会的孤儿院管理与中国人习惯的孤儿院管理方式不同,天主教孤儿院采取严格的保密制度,不允许父母与儿童见面,也不允许收养或带回儿童。这种管理方式虽然有其特殊原因和考虑,但在中国百姓看来却显得异常和可疑。而教堂中修女们为了扩充婴儿数量,不问来路一律接收送来的婴儿,并给予送婴者一定的钱物,诱使不法分子以卑劣手段拐骗幼孩,加剧了社会的误解和担忧。同时在同治九年(1870年)春夏交替之际,天津市地区爆发传染病疫情,教堂内幼儿死亡数量的增加和尸体处理的不当,使得百姓更加坚信教堂里正在进行着邪恶和诡异的事情。

社会背景

西方的侵略活动是天津教案爆发最直接的原因。通过两次鸦片战争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西方传教活动获得了在中国的广泛权力和空间。这些传教士在宗教外衣的掩护下,实际上进行的是侵占百姓田屋、欺压民众、包庇教民等不法行为。以法国天主教会在望海楼教堂修建教堂为例,他们不仅选择了地理位置优越的地段,还借口传教需要安静,强迫官员拆除教堂附近的民房,赶走大批商铺摊贩,导致众多民众失去生活来源。这些行为引发了天津百姓对传教士和修女们的仇恨,同时对那些出于各种目的加入天主教的“卖国贼”充满鄙夷。

此外,清朝咸同年间,西方列强在中国广建教堂并传播教义,但教堂所在地常常引发各种事端。依据咸丰八年(1858年)的《天津市条约》和咸丰十年(1860年)的《北京条约》规定,外国传教士获得进入各省自由传教的权利,并享有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这些传教士不仅插手诉讼、干预司法,还挑战了官员和士绅的权威和地位。他们的不法活动扰乱了官府行政权力的正常行使,威胁了士绅在民间的权力,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引发了官绅民的不满。外国领事对于本国传教士的约束极少,在与中国官方和民间发生矛盾时,往往偏袒传教士,而清朝政府亦不敢强硬回应。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逐渐形成反教的倾向,最终导致了天津市教案的爆发。

案件过程

咸丰十一年(1861年),法国神父卫梅来津主持传教,法国领事强令三口通商大臣完颜崇厚将望海楼及毗连的崇禧观让给天主教会。此后,天主教会不断扩大在津势力,于同治三年(1864年)在小洋货街修建仁慈堂、医院等设施,大量收容婴儿,并吸引百姓入教。同治八年(1869年),望海楼教堂在崇禧观旧址开始修建,成为天津天主教的活动场所。

同治九年(1870年)入夏以来,天津地区爆发传染病,仁慈堂收容的婴儿幼童病死较多。仁慈堂中常将二三具婴孩尸体装入一个洋货箱内,夜间抬至河东义冢草草掩埋。6月4日,一棺二尸在河东义地被野狗扒出,引起人们围观。此后,人们陆续掘出不少装有数具尸体的木箱,尸体有的已腐烂模糊,有的仅剩骨头毛发。此后,“采生折割”“迷拐幼童”各种传闻盛行,“迷拐幼孩”“取脑眼挖心,以作配药之用”的说法在民众中普遍流传,民众情绪愤怒。法国传教士谢福音得知后,他带领教民捉拿掘墓人,并要求法国领事丰大业出面干涉。6月6日,诱拐孩童的张拴、郭拐在西关被获扭送县衙,此二人供认使用迷药迷拐幼孩。10日,天津知府张光藻会同知县刘杰复审后,即将二犯正法。随后,天津知府张光藻发布告示,暗示教堂可能涉及此类事件,激起天津绅民的反教情绪。6月18日,一名拐犯武兰珍又被捕获,他供称受教民王三指使,以药迷拐幼孩,拐一人给洋银五元,夜间就宿于教堂。

6月21日上午,天津道周家勋会同天津市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带拐犯武兰珍前往教堂对证,但未能找到相关证据及王三其人。民众在教堂外聚集,与法国领事馆人员发生冲突,并向教堂投掷砖头。法国领事丰大业要求三口通商大臣完颜崇厚派兵弹压,但崇厚仅派知县刘杰及巡捕二人前往制止。丰大业对此极为不满,持枪率秘书西蒙前往崇厚处,开枪示威并破坏室内物品。在路上,丰大业遇见返回的刘杰,并开枪击伤刘杰的随从。民众随即将丰大业和西蒙殴打致死,并焚烧望海楼教堂、法领事馆、仁慈堂及洋行。此外,还焚毁了4处英国礼拜堂和2处美国礼拜堂,混乱之中殴毙或烧死18名外国人(这些外国人包括法国传教士谢福音、法国领事馆翻译汤吗辛夫妇,仁慈堂外国修女10人,其中法国6人,比利时2人,意大利1人,爱尔兰1人,法国商人查勒吗松夫妇,俄罗斯商人巴索福及曾罗洛波波夫妇)。

案件结果

天津市教案发生后,法国、英国、俄罗斯、比利时、普鲁士王国西班牙、美国七国联政府提出抗议。同治九年(1870年)6月22日,英、美、法、比、俄、普、西等七国驻京公使联合照会清政府,并将军舰开到天津大沽口和烟台市,对华北地区沿海进行武力威胁,总领事罗淑亚向清政府发出最后通牒。

同年6月23日,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将天津教案经过报告清政府,清政府害怕外国借此又开战端,派遣时患眼疾的曾国藩前往天津查办。6月23日,清政府命曾国藩到达天津,和完颜崇厚一起对此案进行处理。25日在列强的强烈要求的情况下,朝廷被迫下旨:把案件中的官员交予刑部议处,并且对反教民众予以了缉查和处罚。28日,清政府再次发布“行政命令”:要求各省地方官在对地方教案进行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妥当;并要对各处通商传教的地方随时给予保护,以免再发生一些事端。

因曾国藩一意主和,达天津后,曾国藩大张告示,晓谕士民,严戒滋事,同时缉拿凶手;同时曾国藩接受法国人的要求,将涉案人交予法国人。曾国藩向法国人求和的态度引发了民众极大的不满,此外他对被缉拿之人严加审讯,部分疑犯在受审期间丧命,造成了多起冤案。法国政府见到曾国藩的退让,于7月31日向清朝提出了解决天津教案的办法:第一,将提督陈国瑞抵命;第二,缉拿凶手抵命,同时以开战威胁曾国藩。

同年9月12日,该案件仍未办结。因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身亡,清廷调曾国藩为两江总督,调李鸿章直隶总督江苏巡抚丁日昌为帮办,同去天津处理此案。经过近一个月的交涉与审判,中法双方商议决定处死为首杀人的16人(马宏亮、崔福生、冯瘸子等,行刑之日是9月25日),缓刑4人(余下四名,原为照抵被杀俄人性命,因俄国领事孔令再三要求缓办,遂拖下未执行),充军流放25人,并将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革职充军发配到黑龙江省,按照法国方面提出的要求,赔偿各国领事署、天主堂以及仁慈堂等的财物损失白银21万两,抚恤金白银25万两,并专派完颜崇厚为特使赴法国道歉。

主要人物

社会影响

促进近代化

天津教案是晚清时期一起中外冲突事件。然而它并未阻碍晚清近代化的进程,反而为洋务派提供了深刻的教训,进一步推动了洋务强国的认识与实践。天津教案爆发后,清政府迅速作出反应,特派曾国藩、丁日昌等大臣前往天津调停处理。此次事件中,容闳、薛福成等随行人员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天津教案的发生,使洋务派深刻认识到中外关系的复杂性以及解决中外矛盾的重要性。在处理天津教案的同时,洋务派并未停止洋务运动的步伐。相反,他们更加坚定了自强的决心,加快了对西方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学习。在天津教案后,洋务派更加深入地开展了洋务运动,尤其是在军事、工业、教育等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特别是在天津教案后,清政府批准了曾国藩的奏折,着手筹备派遣留学生赴美计划。这一举措不仅为晚清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也为中国的近代化进程注入了新的活力。

反洋浪潮

天津教案标志着中国北方通商口岸城市社会各阶层积极一致地抵抗洋教入侵的决心和行动。在这场反侵略斗争中,城市居民发挥了主力作用,而地主阶级士绅和知识分子则通过集会孔子庙、书院停课等方式,为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支援和推动。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这场斗争反映了东西方观念的冲突,带有一些盲目排外和封建迷信活动的色彩,但它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气焰,彰显了中国人民精神。它向外界展示了中国人民对于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坚定维护,为洋务运动赢得了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为清政府对外防范入侵的准备工作赢得了时间。

天津教案作为中国人民自发的反侵略爱国运动,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斗志。尽管封建统治阶级残酷镇压,反洋教斗争反而愈演愈烈。教案余波不断,法国传教士与中国教士在黔江区遭百姓打死后,法国政府要求赔偿并处决两名中国百姓,此举引发四川省等地反教风潮,多地发生焚毁教堂事件。此后,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等多省也爆发民教冲突。清政府虽认识到民教冲突的严重性,尝试制定《传教章程》等法规以减少冲突,但受限于列强压力,措施多未实施。清政府在对待列强和传教士时礼遇有加,而对待百姓则常采取残酷镇压的手段,加剧了民族矛盾。中日甲午战争后,爱国运动和反教浪潮再次高涨。

政治干涉

天津教案是晚清时期的中西冲突重大事件,对清政府及其治下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教案加剧了中西紧张关系,并冲击了清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改变了中国政治和社会格局。清政府在处理教案时显得无力被动,被迫与列强签订不平等条约,失去独立性。教案后,清政府试图规范基督教活动,但立法主权受到列强干涉,从控制基督教转为保护,削弱了立法权威。同时,教案中清政府行政处分权受西方干涉,无法独立行使。此外,西方国家的“观审权”和“会审权”冲击了中国司法主权,导致司法不公正现象。

相关争议

天津教案作为近代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事件,其处理方式对后续涉外纠纷解决产生了深远影响。历史学家陈登原就认为,曾国藩在处理天津教案时首倡了“有洋无民”的策略,即在处理涉外冲突时优先考虑外国利益,而忽视或牺牲民众权益,这一模式成为后来处理类似案件的模板。然而,深入研究天津教案之前的一系列教案案例,可以发现这种处理方式并非曾国藩所独创。如1848年青浦教案:清朝政府在处理该事件时,采取了撤换地方官员、判处十名涉案人员刑罚以及赔偿300两白银的措施。1861年青岩、开州教案事件同样也是地方官员解职,并赔偿12000两白银。1868年台湾教案事件,清廷不仅被迫同意赔偿及惩罚肇事者,还取消了台湾官府对樟脑的专卖权,承担重建被毁英、法教堂的费用,并对鹿港同知和凤山知县予以革职处分。

上述案例表明,在天津教案发生之前,类似的“有洋无民”处理模式已存在于多起教案的解决过程中。因此,可以推断,这种处理策略并非天津教案期间曾国藩的首创,而是清朝政府在面对涉外矛盾时一贯采用的应对机制。这些历史事件共同反映了当时中国在处理与外国关系时面临的复杂挑战,以及在国家主权与国际压力之间的艰难平衡。

相关遗址

望海楼教堂位于河北区狮子林大街西端北侧,旧称圣母得胜堂,建于1869年底,采用欧洲哥特式建筑风格,是天主教传入天津后建造的第一座教堂。然而,在清同治八年(1869年)的“天津教案”中,该教堂遭到了烧毁。后来,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在废墟原址进行了重建,同时增建了角楼。然而,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再次导致教堂被毁。最终,望海楼教堂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用“庚子赔款”按原形制重建,成为现存样貌。

1984年,望海楼教堂被列为天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88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被公布为天津市第一批革命文物。

参考资料

河北区人民政府.天津市环境保护局.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