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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自治区教育厅,接受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自治区教育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教育工委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工委组织部)、思想政治工作处(教育工委宣传部、统战部)、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一处、教材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督导室、教师工作处、高校学生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处)、学校安全应急管理处、体育卫生艺术与劳动教育处、科技与合作交流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教育信息化处、机关党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二级单位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机构简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5-06-20

领导简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