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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教育局是主管珠海市教育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2023年11月,珠海市教育局获颁大赛优秀组织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二)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负责制定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四)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承担教育经费的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全市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指导中小学选择教学用书及资料,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八)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九)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和党建属地管理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和人民防线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统筹承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计划生育、办公用房、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工作;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检查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离任审计;统筹教育系统社团管理;牵头和负责对口帮扶工作;统筹教育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组织起草综合性(理由:参照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职责表述)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统筹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组织开展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稿及领导讲话起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统筹学校建设规划工作;承担市本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负责学生资助、教育收费;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牵头实施内部控制工作,统筹教育系统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指导市直属学校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基础设施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协助市财政局监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开拓公司管理工作;指导绿色学校建设(垃圾分类、厕所革命、节能减排、校园绿化等)。

四、基础教育科

拟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承担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统筹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工作、外籍人员子女、合作办学;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和教学计划等工作;统筹集团化办学工作;指导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统筹教材、教辅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教育、生态环保等相关工作。

五、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

负责联系高校;协助市政府对高校进行统筹管理;协助落实涉高校工作;统筹就业创业工作;协助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工作;负责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承担中等职业教育(包括社会力量申办的职业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指导终身教育相关工作。

六、思想政治教育与宣传科(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公室)

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学校宣传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做好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系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道德与法治)。负责管理直属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协助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属地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及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

七、安全保卫科

统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统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和教育转化等工作,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工作;指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承担预防和处置禁毒、反电信诈骗、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工作。

八、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科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劳动教育、艺术竞赛、交流活动;承担全市性中小学及学生体育艺术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学校预防疾病和学生体检工作;指导学生课外实践及研学活动;

九、人事与师资科

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和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干部的考察、考核、奖惩等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师资队伍建设,承担行政干部、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直属单位教职工招聘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师德建设工作;协调教育人才管理工作;统筹双拥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管理工作。

十、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督导检查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组织科

协助局党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以及党建属地管理的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带工建妇建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直属民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担党内统计、党员教育发展和党费管理工作;统筹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信息与装备科

统筹全市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验室、图书馆等功能室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协助“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统筹规划信息化教辅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等。

十三、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监督指导、组织协调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重大案件;负责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无证幼儿园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现任领导

注:更新截止2024年5月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

珠海市教育局简介.珠海市教育局.2023-07-27

中共珠海市委教育工委、珠海市教育局领导分工.珠海市教育局.2024-05-23

省级美育教师大赛优秀组织奖,珠海市教育局上榜.南方+.2024-05-23

珠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珠海市教育局.2024-05-23

珠海市教育局内设机构任务分工.珠海市教育局.2024-05-23

“珠海能量榜”发布,25个单位分揽6大奖项.广州日报-今日头条.202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