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公安局
长兴县公安局是长兴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的公安工作,位于长兴画溪大道2689号。长兴县公安局设队伍管理与执法监督中心、情报指挥中心、综合保障中心、侦查打击中心、基础防控中心、交通管理中心、纪检监察组;局直属机构有看守所和拘留所。
机构领导
朱海金: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长兴县公安局局长。
主要职责
长兴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组织实施全县的公安工作。
(二)组织、规划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干警的教育管理、培训。
(三)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综合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对策措施。
(四)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等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五)负责对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等工作。
(六)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边境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处置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指导和依法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保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
(八)组织实施对来长兴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维护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等。
(十)具体负责全县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二)管理出入境业务和管理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等在长兴县范围内的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十三)监督、管理全县通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十五)管理和落实公安业务经费、通讯、装备等保障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
组织机构
长兴县公安局设队伍管理与执法监督中心、情报指挥中心、综合保障中心、侦查打击中心、基础防控中心、交通管理中心、纪检监察组;局直属机构有看守所和拘留所;内设机构有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人口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治安机动警察大队。
所获荣誉
长兴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了多项荣誉。2020年11月11日,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同日,长兴县公安局党委被中共浙江省委表彰为: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22年12月,长兴县公安局政保大队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参考资料
长兴县公安局.长兴县人民政府.2024-06-22
长兴县人民政府.长兴县人民政府.2024-06-22
朱海金.长兴县人民政府.2024-06-22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浙江新闻频道.2024-06-22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表彰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和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百家号.2024-06-22
名单来了!这些集体和个人上了浙江公安功模榜!.网易.2024-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