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
王琼(?—?),字世珍,太原晋阳(今山西省太原市)人,北魏大臣王宝兴的儿子。出身太原王氏,起家典寺令,袭封长社伯。元恪时期,历任光州市、兖州刺史,不肯阿附权臣刘腾。孝昌三年(527年),出任镇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中书令。卒,时年七十四,追赠征北将军、中书监、并州刺史。王琼的名字是拓跋宏(北魏高祖)元宏所赐。
典籍记载
太和九年,为典寺令六十年,降侯为伯。帝纳其长女为嫔,拜前将军、并州大中正。正始中,为光州刺史,有受纳响,为中尉王显所劾,终得雪免。神龟中,除左将军、州刺史。去州归京,多年沈滞。所居在司空刘腾宅西,腾虽势倾朝野,初不候之。腾既权重,吞并邻宅,增广旧居,唯琼终不肯与,以此久见屈抑。
琼女适范阳卢道亮,不听归其夫家。女卒,哀恸无已,琼仍葬之别所,冢不即塞,常于内哭泣,久之乃掩,当时深怪之。加以聋疾,每见道俗,乞丐无已,造次见之,令人笑愕。道逢太保、广平王怀,据鞍抗礼,自言马瘦;怀即以诞马并乘具与之。尝诣尚书令李崇,骑马至其黄阁,见崇子世哲,直问继伯在否。崇趋出,琼乃下。崇俭而好以纸帖衣领,琼而掣去之。崇小子青肫尝盛服,宠势亦不足恨。领军元叉使奴遗琼马,琼并留奴。王诵闻之笑曰:“东海之风,于兹坠矣。”
亲属成员
王琼来自著名的太原王氏,他的四个儿子的后裔被称为“四房王氏”。在唐朝显庆四年(659年),李治颁布了一道禁止婚姻的诏书,禁止“七姓十家”之间互相通婚。太原市王琼的四个儿子的后裔都被列入了这个禁止婚姻的名单。他们博学多才,礼仪周到,门第高贵,是卿族中的佼佼者。
祖父:王慧龙,字慧龙,是北魏的著名将领,出生于东晋高级官员家庭,他的祖父是曾任尚书左仆射的王愉,父亲则是散骑侍郎王缉。
父亲:王宝兴,字宝兴,官职为龙骧将军,爵位为长社侯。
长子:王遵业是太原王氏“四房王氏”中的首房祖先,其后代在唐朝被列为禁止通婚的高贵家族“七姓十家”之一。
次子:王广业是太原王氏“四房王氏”中的第二房创始人,他的后代在唐代被列为禁止通婚的显赫家族“七姓十家”之一。
三子:王延业是太原王氏“四房王氏”中的第三房创始人,他的后代在唐代被列为禁止通婚的显赫家族“七姓十家”之一。
四子:王季和是太原王氏“四房王氏”中的第四房创始人,他的后代在唐代被列为禁止通婚的显赫家族“七姓十家”之一。
研究书目
《逸周书》
《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