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山
刘凤山,男,汉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天津市体育局局长。
人物履历
1981.07-1983.12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建筑机械专业学习;
1983.12-1988.11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厂长办公室秘书(其间:1985.01-1985.12在天津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5.01-1986.11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学习);
1988.11-1990.05天津铁厂党委办公室秘书、科长;
1990.05-1992.12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津铁厂巡回法庭助理审判员;
1992.12-1993.10天津铁厂修理分厂(工程部)党委副书记;
1993.10-1994.01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厂长助理;
1994.01-1995.12天津铁厂厂长助理兼劳动人事处处长、设备材料处处长;
1995.12-1996.10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6.10-1997.06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7.06-2006.11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1997.01-2002.06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学习,1997.07-1999.07在南开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3.03-2006.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11-2009.05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2009.05-2014.12天津市体育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相关事迹
2014年12月,审计署公报显示,经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2年,刘凤山、天津市静海区体育局局长陈洪文、副局长马天众等通过虚假招投标和高价采购等方式,为其本人或亲友持股企业谋取非法利益。2013年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天津市委、市政府组织查处。2013年10月,天津市给予刘凤山和陈洪文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参考资料
天津市体育局局长 刘凤山.中国经济网.2020-10-15
审计署:天津体育局原局长刘凤山因违纪被免职.人民网.2021-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