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之谟墓
禹之谟墓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东侧的麓山寺北侧,与陈天华、姚洪业墓上下毗邻。该墓坐西北向东南,由墓莹、墓碑、石桌、石香炉、石鼓等组成,墓莹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2米高的墓碑上书“烈士禹之谟墓”,墓碑的左右各立石碑两通烈士着上面分别镌刻着烈士生前的遗书和颜昌(山尧)所撰的墓志铭。
简介
之谟墓位于岳麓山麓山寺北侧,与陈天华、姚洪业墓上下毗邻。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长沙市河西岳麓山麓山寺北侧。1912年10月,自双峰迁葬于此。占地面积约29平方米。墓呈三级台阶状,长方形,平顶,长245米,宽1.45米,高0.8米。地及坟堆皆以花岗石铺砌。墓后立汉白玉碑三通。主碑刻“烈士禹之谟墓”六字,高1.47米,宽0.5米。左右附碑分别刻墓主禹之谟遗作《告同胞书》手迹和朱杞、颜昌尧所撰墓志铭,均高1.27米,宽0.43米。墓前有石案、石、拜台及护栏等设施。
禹之谟
禹之谟(1867~1907),字稽亭,湖南湘多(今双峰县)人。1894年随湘军参加中日战争,1900年参加后才常的自立军活动,失败后赴日留学。1902年回国,1904年在长沙市加入华兴会,1905年任同盟会湖南分会会长。1906年参与领导废除粤汉铁路条约与抵制美货运动。同年组织数万群众迎接民主革命烈士陈天华、姚宏业灵柩公葬于岳麓山,又在湘乡市鼓动反对增加盐价的风潮,8月10日在长沙被清朝逮捕,1907年1月5日被绞杀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东门外。
1912年10月从双峰青树坪镇迁葬于此。他留下的《告在世同胞遗书》:“同胞!同胞!其善为死所,宁可牛马其身而死,甚毋奴隶其身而生!前途莽莽……我同胞其图之。困心衡虑,终必底于成也!”其信念之坚,仿若已见到身后五年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