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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吴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等。

企业事件

2021年3月16日,西藏乐视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27823号,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告为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西藏乐视公司诉称,其经合法授权享有电视剧《皇子归来之欢喜知府》(以下简称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自2017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1日。被告爱奇艺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爱奇艺网站上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西藏乐视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00元;驳回原告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2年7月消息,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近1.2亿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案号为(2022)京0105执恢3240号。

参考资料

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眼查.2021-03-17

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爱奇艺赔偿乐视网关联公司2万元|界面新闻 · 快讯.界面.2021-03-17

乐视被恢复执行近1.2亿元.界面新闻.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