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
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是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实施集团化运营管理。着力改革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逐步实现“制度强、服务强”“人民健康水平高、对医改满意度高”的“两强两高”目标。
基本介绍
根据当地区域特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数量、县级医院水平差异等实际,组建若干个(一般不超过4个)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疗集团作为医疗服务共同体。鼓励县域内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加入医共体。医共体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可不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基本功能定位不变。
主要任务
参考资料:
保障支持政策
参考资料:
相关数据
2024年11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司长傅卫在会上表示,截至2024年11月15日,已经有2171个县区开展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了以省为单位的全面推开。
参考资料
天祝启动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今日头条.2024-11-23
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 .浙江市人民政府.2024-11-23
【基层政策文件】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健康发展的决定.基层卫生健康司.2024-11-23
《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2024-12-12
2027年底基本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 .中国财经网.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