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积
丁积(1446-1486),字彦诚,宁都县(今江西宁都县)人,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中戊戌科进士,翌年任新会县知县。因积劳成疾,病死于任上。 (白沙)悼其曰:“有庙旌遗爱,无钱返故乡”。
正文
丁积(?-1482)字彦诚。远祖居山东省,唐咸通间辗转迁至江西宁都。明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授新会区知县。不畏豪强,没收当地豪强梁芳之非法所得,当众销毁债券;重视教化,收集典章汇编成册,请乡里“三老”聚集百姓学习;召游手好闲之良家子弟至县衙,亲为授业督课;禁妖巫,毁妓院,废“输官供役”、“月供钱”等非朝廷赋役,深得吏民敬重,治内民风日好。因积劳成疾,病死于任上。理学大师、新会人陈献章(白沙)悼其曰:“有庙旌遗爱,无钱返故乡”。积两子早夭,卒后葬于新会黄云山,百姓自发立祠、购田祭祀之。为悼念丁积,当地人黄孚曾有诗云:“黄云山下匝黄云,云里鸪啼小坟。莫道哥哥归不得,令公豆有余薰。” 《明史》载有其传。以区区知县得民众和朝廷如此推重,积堪称典范。
施政举措
礼尊贤
新会区地区有一位杰出的儒家学者,他的名字叫做陈白沙。陈白沙是开启明儒心学新篇章的先驱者。尽管现今许多人更熟悉王守仁,但陈献章在中国思想史上同样占有重要的地位。章太炎曾经评价说:“明代的学者能够与宋儒明显区别开来,形成自己独立的体系,这一变革始于陈白沙。”
当丁积来到新会之后,他亲自前往拜访陈白沙,希望能够成为他的学生。他们两人一见如故,相处得非常融洽。丁积经常向他的老师陈白沙请教关于如何治理县政的问题。
参考文献:
严于律己
他还手书“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以及“敬义”二字送予丁积。丁积命人刻在石碑上竖立在衙门前,时刻警醒自己。丁积不但是这样告诫自己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任新会区知县七年,为官清正廉洁,只要有人触犯刑律,就算是亲朋好友,也得不到丝毫宽宥。有人前来送礼请求宽宥的,丁积都会大声斥责,甚至将来人姓名张榜公示,使其落荒而逃。
参考文献:
抑强豪
面对黑恶势力,丁积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和勇气,他决心彻底铲除这些恶势力。当时,宫中有一位权势显赫的大太监名叫梁芳,他是新会人。梁芳的弟弟梁长也住在新会,他倚仗着哥哥的权势胡作非为,横行霸道,通过放高利贷来剥削百姓。百姓们忍无可忍,将此事告到了丁积那里。
丁积在查明真相后,果断下令将梁长逮捕,并依法处理。他还追回了梁长非法发放的所有债券,并当众焚毁了这些债券。丁积的这一举动表明,他连梁芳这样的权势人物也敢于得罪。新会的其他豪强恶霸见到丁积如此坚决,纷纷收敛了自己的行为,不敢再为非作歹,百姓们因此而感到非常高兴和欣慰。
参考文献:
节财用
丁积在担任官职期间,以节俭著称,始终将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并努力减轻他们的负担。当时新会区地区征收赋税采取了一种名为“均平钱”的制度,即百姓向官府缴纳金钱以代替劳役,这项工作通常由各甲的甲首负责。然而,一些官员贪婪且滥用职权,在“均平钱”的基础上,还额外向甲首摊派了大量费用,用于个人的享乐,称之为“当月钱”,这使得百姓的负担极为沉重,甚至有人不得不卖儿卖女以求生存。
丁积上任后,立即下令废除了“当月钱”,并明确规定除了正常的赋税外,不得再向百姓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他还改革了官府雇役的制度,将实际所需费用按人丁平均分摊,百姓可以选择缴纳金钱代替劳役,或者亲自服役,而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通过这些措施,丁积显著减轻了当地百姓的经济负担。
参考文献:
改陋习
新会区地区普遍存在着迷信巫术和鬼神的不良风气,许多民众因为过分相信鬼神之说,不仅耽误了治疗疾病的时机,还白白耗费了大量的积蓄。丁积上任后,决心改变这一现状。他采取了果断措施,严厉打击那些利用迷信活动欺骗民众的巫师和组织,同时大力表彰那些具有高尚品德和节操的民间人士,以此来引导民众摒弃陈规陋习,改善社会风气。
此外,新会地区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普遍存在着铺张浪费的现象,丁积对此深感不满。为了遏制这种不良风气,他制定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婚丧喜庆的操办要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分为不同的等级,严禁过度铺张和相互攀比。通过这些措施,新会区的社会风气逐渐得到了改善。
参考文献:
定礼式
他综合了明朝洪武年间确立的礼仪制度,并参考了宋代著名儒学家朱熹所编纂的《朱子家礼》,将这些内容编纂成册。他在各乡挑选了德高望重的长者来主持教化工作,每个月的第一天都会召集民众,向他们宣讲礼仪和道德规范,并对那些品行优秀的乡民给予奖励和表彰。
参考文献:
禁赌盗
为了根除民间的赌博和偷盗等不良习惯,丁积除了依法惩处外,还规定赌博和偷盗者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日必须到县衙报到,听取教诲,并背诵《小学》,以此促使他们悔过自新。
参考文献:
推教化
丁积着手改善社会风气,首先从礼教着手,致力于教化民众。对于那些出身良好家庭却游手好闲的人,丁积将他们召集到县衙,要求他们每天背诵朱熹编纂的启蒙读物《小学》,并亲自为他们讲解,用圣贤的言论来引导他们修身养性,激发他们的志向。
参考文献:
轶事典故
成化十八年(1482年)春,新会区大旱,丁积在圭峰山龙潭设坛求雨,连跪七天,第八天终见雨下,再跪三天,雨足方起。这一举动,使新会百姓深受感动。
研究书目
《明史》
参考资料
丁积.新会区人民政府.2024-09-09
模范知县丁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10-05
明史.微信读书.2024-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