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文
曹志文,男,汉族,新疆吉木萨尔县人,1966年9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入党,自治区党校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工程硕士。
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乡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1983.09—1986.07,新疆农校畜牧专业学习
1986.07—1993.04,吉木萨尔县畜牧局干部
1993.04—1994.12,吉木萨尔县新地乡新地沟村村委会副主任
1994.12—1995.07,吉木萨尔县新地乡科技副乡长
1995.07—1996.10,吉木萨尔县新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6.10—1998.05,吉木萨尔县新地乡党委书记兼乡长
1998.05—2002.04,昌吉回族自治州团委副书记
2002.04—2004.11,昌吉州团委书记
2004.11—2005.11,呼图壁县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5.11—2006.01,玛纳斯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6.01—2008.03,玛纳斯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3—2006.09,国家工商总局挂职锻炼
2008.03—2008.04,阜康市委书记
2008.04—2011.09,阜康市委书记、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天池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
2011.09—2012.03,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常委、阜康市委书记、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天池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
2012.03—2013.06,昌吉州党委常委、秘书长
2013.06—2016.05,阿勒泰市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2016.05—2017.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2017.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2021.0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免信息
2017年8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召开干部大会,曹志文不再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
2017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曹志文同志为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2017年8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曹志文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厅长级,列帕力外·木沙之后)。
2021年6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曹志文同志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获得荣誉
工作分工
全面负责农业农村厅领导工作,主持农业农村厅党组工作。
参考资料
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现场推进会与会人员来阿观摩.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