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燕
郑春燕,女,于1980年出生,瑞安塘下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博士。2014年8月获第二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人文社会科学组一等奖第一名。
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浙江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1997年毕业于浙江省瑞安中学,同年进入杭州大学法律系学习;
2001年保送就读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3年保送提前攻读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工作经历
2006年7月进入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基地工作。
2008年-2011年2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任教,任宪法与行政法学系副主任。
2011年2月至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
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
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
浙江省公安厅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研究员;
中国人民大学比较行政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业务部主任。
主持项目
在Law\u0026SocietyReview及《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近10篇,在一级刊物、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著作《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获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调研成果《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将改革进行到底》《以制度激发企业协同治理,以法治护航数字经济腾飞》等多次获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入选中组部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获第二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浙江省高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特等奖。系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万名好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教学课程
本科课程:《行政法》
硕士课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法专题》(拼盘课程)
博士课程:《新行政法学》,《行政法总论》(拼盘课程)
学术交流
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访问学者(2012-2013)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与经济学”暑期培训(2013-2013)
麦考瑞大学“教学法研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2015-2015)
所在的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连续举办七届中美高端论坛,在业界产生一定的学术影响。
主要贡献
(一)论文类
《程序主义行政法治》,《法学研究》2012年第6期(独著);
《行政任务取向的行政法学变革》,《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独著);
《法学研究的功能主义转向》,《法制工作简报》2011年第18期(独著);
《论诱导型规制下的口头行政契约》,《中外法学》2010年第4期(独著);
《论“基于公益考虑”的确认违法判决——以行政拆迁为例》,《法商研究》2010年第4期(独著);
《服务理念下的程序裁量及其规制》,《法学研究》2009年第3期(独著);
《行政裁量中的政策考虑――以“运动式”执法为例》,《法商研究》2008年第2期,《宪法学、行政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8年第7期全文转载(独著);
《论行政任务变迁下的行政组织法改革》,《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2期(独著);
《现代行政过程中的行政法律关系》,《法学研究》2008年第1期(独著);
《论“行政裁量理由明显不当”标准―走出行政裁量主观性审查的困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宪法学、行政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第10期全文转载(独著);
《论裁量视角下的行政契约》,《浙江学刊》2007年第5期(独著);
《取决于行政任务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定性─再问行政裁量概念的界定》,《浙江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独著);
《赔还是不赔―行政不作为赔偿案件中的哈姆雷特式问题》,《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独著);
《关于行政案件异地交叉审判模式的思考》,《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第一作者);
《论必要性原则内涵之重构》,《政法论坛》2004年第6期,《宪法学、行政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5年第3期全文转载(独著);
《论行政领导人行政责任的准确认定》,《浙江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第二作者);
《行政许可申请与行政许可决定》,《法治日报》2004年6月24日第9版,《宪法学,行政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8期全文转载(独著);
《论行政行为补充说明理由》,《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独著);
《当合法性遭遇正当性―以施米特的对抗理论为背景》,《二十一世纪》2004年第1期(香港特别行政区网络版),后发表于《浙江学刊》2004年第4期,并被《宪法学、行政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10期全文转载(独著);
《2003年全国法学期刊主编会议综述》,《中国法学》2003年第1期(第二作者);
《程序的价值视角―对季卫东教授〈法律程序的意义〉一文的质疑》,《法学》2002年第3期(独著);
《论民众诉讼》,2001年第4期《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1年第4期论点摘要,2001年第8期《诉讼法学,司法制度》(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独著)
(二)著作类
《行政诉讼证据的实证与理论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合作,排名第三);
《公法理论研究与公法教学》,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9年版(编委);
《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论丛》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独译,36000字);
《领导人行政责任问题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合作,排名第二)。
(三)课题类
《协商行政的原理与制度设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现代行政中的协商与法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
《中国政府信息观察联盟》(华东团队负责人),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横向合作课题。
获奖记录
在求学期间,她曾随团访问京都大学,并历次获得浙江大学优秀学生(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2008年,获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荣誉称号,并获中国法学会2008年度行政法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等。
2009年,浙江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12年,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免予鉴定,浙江大学第四批求是青年学者。
2014年8月获第二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人文社会科学组一等奖第一名。浙江省高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人文社会科学组第一名。
2015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浙江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17年,浙江省劳动模范,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现代行政裁量中的裁量及其规制》),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
2020年12月,被授予“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专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