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教
叛教或叛道,指叛离道、违背道。叛道的出处:“孔子曰:‘博学约之,弗叛矣夫’;夫学而不约,必叛道也”,又有“离经叛道”一词。道是中华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广韵》:道,“理也,众妙皆道也,合三才万物共由者也。”后来,“叛道”这一个词汇也被作为一些宗教的用词,指信徒放弃了其原先的宗教信仰。《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表明“改变宗教或信仰之自由”是基本人权之一。
对基督教的叛教
在基督教希腊文圣经里,“叛道”(希腊文,a·po·sta·si′a)这个名词含有“遗弃、舍弃或反叛”的意思。(使徒行传21:21,《新世》脚注)这主要是指宗教变节而言,意即脱离或舍弃纯真的崇拜。基督教通常对离开教会并不再相信基督教信仰的人作这样的称呼,例如叛道者/叛教者尤利安、弗里德里希·尼采等,这个称呼或许有贬义。
按照基督教的说法,叛道就是背弃上帝,不再相信;这样做实际是反叛耶和华上帝。有些叛道的人自称认识和事奉上帝,却拒绝接受圣经所提出的道理或规定。
教士和平信徒的划分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都是弟兄。……你们的领袖只有一位,就是基督。”因此,第一世纪的基督徒会众并没有教士阶级。身为受灵所膏的基督弟兄,所有的早期基督徒均怀有在天上与基督一同作祭司的希望。组织结构方面,每群会众均受一组监督(属灵的长老)所督导。所有长老均具有相等的权柄,没有任何长老有权作威作福地“辖制”他们所照料的羊群。可是,随着叛道的势力逐渐形成,事态便开始迅速改变了。
最早期的偏差之一是将“监督”(希腊文,e·pi′sko·pos)和“长老”(希腊文,pre·sby′te·ros)这两个名词分开,以致这两个字词不再被用来指同一个负责的职位。(在圣经里,“监督”和“长老”所指的是同一个职位。“长老”一词着重受任命的人所具有的各种成熟特质,“监督”则着重这项委派所负有的职责——看顾奉派去照料的人的权益。) 在使徒约翰死后仅十年左右,安提阿的“主教”依纳爵·罗耀拉(Ignatius)在致士每拿人的信中写道:“你们要留意跟从主教[监督],好像耶稣基督跟从天父一般,并且听从长老团,仿佛他们是众使徒一般。”依纳爵主张每群会众均受一位主教(监督)所监管,而主教则被视为与长老有别,所操的权柄也较大。
奥古斯塔斯·尼安德在他所著的《首三百年的基督教与教会历史》一书中解释事情的经过:“在第二世纪,……常设的长老元首之职必然已经确立。既然这位首席长老特别负责监管各事,他遂获得[以辟斯高普斯]这个名称,从而使他与其余的长老有别。”
这样根基便奠下了,结果导致一个教士阶级逐渐形成。大约一个世纪之后,北非迦太基的“主教”西普里安大力提倡主教拥有特别的权柄——形成一个与长老(后来称为教士)、执事和平信徒有别的群体。但他并不赞成有一位主教居于高过其他所有主教的地位。
随着主教和长老攀登罗马教廷的阶梯,他们把会众里的其他信徒撇下,以致造成了教士(带头的人)与平信徒(信徒群体)的分隔。一本《百科全书》解释:“西普里安[死于大约公元258年]乃是教廷制度之父。从他的日子以后,教士(cler-gy)与平信徒的分别变得很显著,不久便受人普遍接受了。的确,从第三世纪开始,克勒留斯[clerus]一词……差不多完全被用来指传道职分,使之与平信徒有别。随着罗马教廷形成,教士们不但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教团,……同时也被视为惟一的祭司团。”
这样,最后一位使徒死去之后不及150年,在组织方面有两项重大的改变渗进了会众之中:首先是主教和长老的区分,主教在罗马教廷的阶梯上居于最高的层次;第二是教士与平信徒的区分。“王家祭司团”不再由一切受灵所膏的信徒共同形成了,现今只有教士才被“视为惟一的祭司团”。(彼得前书2:9,《新世》)
这些改变偏离了圣经里使徒时期管理会众的方法。
哲学思想渗入
“教会采纳基督之前[异教]罗马通行的若干宗教习俗和仪式——异教祭司的长袍和其他袍服,焚香和使用圣水洗涤,在祭坛上点燃蜡烛和长明灯,崇拜圣者,大教堂的建筑风格,以罗马法律为教会律法的根据,把大祭司长(PontifexMaximus)的头衔授予最高的主教,以及在第四世纪使用拉丁文。……不久之后,众主教取代了罗马的地方官,成为控制各城市法律与秩序的权力中心;大主教若非取代省总督便是加以支持;主教会议接替了省议会。罗马教会与罗马国家亦步亦趋。”。
这种与罗马世界妥协的态度跟基督和众使徒的教训完全相反。使徒彼得曾经劝戒说:“亲爱的弟兄啊,……这两封[信]都是提醒你们,激发你们诚实的心,叫你们记念圣先知预先所说的话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传给你们的。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既然预先知道这事,就当防备,恐怕被恶人的错谬诱惑,就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保罗也告诫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耶和华]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尽管有这些训谕,第二世纪的叛道基督徒依然采纳罗马异教的种种排场。他们偏离了纯正的圣经始源,披上异教的罗马式袍服和头衔,大量吸收希腊的哲学思想。哈佛大学的沃尔夫森(Wolfson)教授指出,在第二世纪,有大量“受过哲学训练的外邦人”纷纷归信基督教。这些人羡慕希腊人的智慧,认为希腊哲学与圣经教训有颇多相同之处。“他们有时提出解释,认为哲学是上帝借着人的推理能力赐给希腊人的特殊恩赐,圣经则是通过直接启示授予犹太人的恩赐。”他继续说:“众教父……开始以有系统的方式表明,在圣经惯常所用的朴实词语后面隐藏着哲学家的主张,蕴含于他们在书院、学园、走廊[讨论哲学的中心]里铸造出来的隐晦高深的术语中。”
这样的态度正好为希腊哲学和术语开路,乘机渗进基督教国的道理中,尤以三位一体的教义和灵魂不死的信仰为然。“[教会]父老们开始在他们所搜集的巨量引擎哲学词语中找寻两个适当的术语,其中一个用来称呼三位一体个别成员彼此有别的实体,另一个则用来称呼他们逻辑上的统一。”可是,他们不得不承认,“三合一神的观念是个神秘之谜,不是人的理智所能解开的。”但与此迥异的是,保罗清楚意识到这种腐蚀和‘曲解好消息’的危险。他在写给加拉太和歌罗西基督徒的信中说:“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不照着基督、而照着人的传统,和世俗的言论,借着哲学(希腊文phi·lo·so·phi′as)和骗人的空谈,把你们掳去。”
对伊斯兰教的叛教
如果一个穆斯林放弃伊斯兰教信仰,可被视为叛教。虽然《古兰经》没有经文明确指示穆斯林可以伤害退教者,但是记载穆罕默德言行的《布哈里圣训实录》却有记载指穆罕默德说过叛教者应被杀死,见4:52:260、9:84:57、58及64、9:89:271。时至今日,沙特阿拉伯、伊朗、阿富汗等一些伊斯兰国家仍设有“叛教罪”,违者可被判死刑。即使在不设叛教罪的国家,退教者仍有可能受到狂热穆斯林的恐吓甚至人身伤害。
对犹太教的叛教
现代的犹太教没有规定退教者要受现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