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辅之,字正夫,宣州区(今安徽省宣城)人。皇祐进士。嘉四年(1059),为旌德县县尉。应制科入等,被论罢。元丰二年(1079),河北东路转运判官。三年(1080),权提点河北东路刑狱。又自太常丞除广东省转运副使,乞分司致仕。五年(1082),罢知南康郡,依旧分司。作品《行香子》。
人物作品
《行香子·记恨》
人物生平
嘉祐四年(1059),为旌德县尉,应制科入等,被论罢。
元丰二年(1079),河北东路转运判官。
元丰三年(1080),权提点河北东路刑狱。又自太常丞除广东转运副使,乞分司致仕。
元丰五年(1082),罢知虔州,依旧分司。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