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制
通道制,亦称推荐制,是由证券监管部门确定各家综合类券商所拥有的发股通道数量的一种制度。在此制度下,券商按照发行1家再上报1家的程序来推荐发股公司。通道制旨在加强承销项目的审核和风险控制,促进优质券商的发展,以及提高股票发行的市场化程度。
运作程序
通道制的具体运作程序包括: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各家券商的实力和业绩,直接确定其拥有的发股通道数量;券商根据其拥有的通道数量遴选发股公司,并协助拟发股公司进行改制、上市辅导和制作发股申报材料;随后,将发股申报材料上报券商内部设立的“股票发行内部审核小组”(简称“内核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该券商向中国证监会推荐该家拟发股公司;中国证监会接收拟发股公司的发股申请后,进行合规性审核,经“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会”)审核通过,再由中国证监会根据股票市场的走势情况,下达股票发行通知书;拟发股公司在接到发股通知书后,与券商配合,实施股票发行工作。
取消通道制
自2005年1月1日起,证券公司推荐企业发行股票实行“自行排队,限报家数”(俗称通道制)的规定废止,标志着通道制的结束。取消通道制后,保荐人制度得以更加充分地落实,推动了股票发行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
通道制(关于通道制简述).通道制(关于通道制简述).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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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制下的中国投行 .新浪财经.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