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清真寺
珲春市清真寺,位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河南街南西滨河(路)856号。新建的清真寺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历史
位于延边州珲春市河南街南西滨河(路)856号。珲春于清代乾隆(1736——1795年)始有回族迁入,当时从宁古塔来数人,他们租房设清真寺,并先后从宁古塔和吉林省等地聘请教长,任期三年。如教长遵守教规,勤于职守可连任。
清真北寺
直到清光绪六年(1880),由于来者逐渐增多,才始建清真寺一座,总占地面积为18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43平方米,坐落在现珲春市日杂公司西侧。其礼拜殿为中国古式宫殿建筑,气势宏伟,面积为151.88平方米。后来这座清真寺被称为清真北寺,教徒多为开店铺的商人和种地的农民。这座清真寺1958年被珲春县房产管理所收为公有房,由珲春县妇产科医院所用。1977年被拆除。
清真南寺
此外,1920年,还建一座清真寺,始建位置在原珲春浴池后侧。中华民国十六年(1927),搬至原靖河街民族胡同7号(原珲春酒厂西侧)。这座清真寺总占地面积为14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4平方米,后来被称为清真南寺,到此参加宗教活动的多为餐饮业和屠宰业的穆斯林。1958年北寺房屋被收为公有后,北寺和南寺合并,由谢振宗任教长。
文革时期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7年,珲春清真寺受到严重冲击,当时任教长的谢振宗阿訇被关押,遭批斗,文物和历史资料被破坏和烧毁,清真寺大殿及其所属房屋全部收归房产部门所有,宗教活动停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珲春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平反了“文化大革命”中所造成的冤、假、错案,合理解决了各宗教团体遗留的房屋问题和活动场所等问题。
新时期
1980年9月,中共珲春县委统战部向县委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请示报告,引起了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1980年12月平反了伊斯兰教谢振宇阿訇等宗教人士的错案。根据中共中央(1980)22号文件和国务院(1980)188号文件:“对宗教团体出租房屋的社会主义改造,应服从党对宗教工作的基本政策,作为特殊问题处理”和“将宗教团体的房产权全部退给宗教团体,无法退的应折价付款”的精神,1981年6月,县委统战部、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城建局、珲春镇房产管理所、珲春镇政府、县卫生局、县公证处等各有关单位与回族代表达成了原珲春镇伊斯兰教房屋产权问题的协议,妥善处理了珲春伊斯兰教清真寺房屋遗留问题。(1)归还现有蓝靛厂清真寺及其所属房屋4栋18间,总面积452平方米,并维修了南清真寺,作为回民宗教活动场所。(2)已拆除的房屋,按每平方米折价100元,151.88平方米的价格为15188元,由拆除单位支付。(3)从国务院(1980)188号文件下达起向教会缴纳房租,从1980年7月起到1981年5月为止共11个月,收入房租费1449元,扣除管理费15%,其余部分退给回族群众1232元。1985年7月,投资1.4万元维修清真南寺的围墙和大门。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2001年5月1日,珲春清真寺在现在的新址——车大人沟河南侧,公园桥东300米处重建,同年10月20日竣工。新建的清真寺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设施齐全,布局合理。
布局结构
古式门楼庄严大方,走进寺门,东西两侧分别用中阿两种文字镌刻珲春清真寺的历史沿革和变迁情况。寺院内铺设着彩色地砖,古朴典雅的四合院簇拥着两个大花坛,一个花坛位于寺院的中央,一个花坛位于寺院的西侧,鲜艳的五星红旗直立于中央花坛的中央,深深地表达了珲春市伊斯兰教民爱党、爱国、爱教之情。“乐善好施”和“功德昭垂”两尊石碑矗立西侧花坛中,真实地记载着老一辈穆斯林在珲春清真寺的发展变化中所付出的艰辛和做出的丰功伟绩。寺院的南侧是200平方米的大殿,大殿装修得宽敞明亮,肃穆典雅,干净整洁,并铺有地暖。烧上地暖后,冬季里进入大殿礼拜会觉得温暖如春。寺院的东侧的一排房子分别是阿訇居住的房屋、餐厅、架子房等。寺院的西侧和北侧是两排门市房,其中有7间门市房对外出租,面积为180平方米。其余是220平方米的自办浴池,设有8个房间,有蒸汽、沐浴和盆浴。浴池一方面供穆斯林换水洗浴用,同时也对外营业,补充自养。
交流活动
新建清真寺总投资为122万元,其中九台开发商——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70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52万元(寺内积累50.5万元和回族群众捐助15287元)。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珲春清真寺管委会领导班子没有伸手向政府要一分钱,他们相信困难是压力,也是动力,他们带领着全市的穆斯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打细算,积极创收,终于如期完成新建清真寺的工程。2001年12月17日(开斋节),珲春清真寺举行了隆重的新建清真寺落成庆典。2002年珲春清真寺首次被评为省模范清真寺。2003年8月2日,中国伊协会长陈广元以及中国政协民宗委领导来珲春调研,视察了珲春清真寺,并给予了高度评价,陈广元会长书写了“都阿宜”,陈广元和马国超将军为清真寺题词“爱国爱教”。阿訇:杨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