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教师招聘考试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各地的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各不相同,其报考流程一般为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内容为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成绩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当地教育局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一般为5至7天。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规则
报名时间
各省市时间不定,多在9月或12月,以通知为准。
报名资格
各省市要求条件不完全相同,以具体通知为准,以下为大致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一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岗位,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参考资料:
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各省市报名方式不完全相同,一般为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持《xx省/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网上报名一般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笔试
笔试一般由某地的教育局或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一般考察内容为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各省市区对笔试规定的满分,合格分数,成绩计算方法等不尽相同。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各省市区各不相同。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地教育局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一般为5至7天。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报名费用
各省市区报名费用不尽相同,部分地区无报名费用。
考试规则
考试时间
以各省市区通知的时间为准。
考试目的
考察应聘人员公共知识及专业知识水平。
考试形式和内容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内容为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试成绩
评分标准
各省市区无固定评分标准。
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成绩会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成绩异议
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各市教育局、人社局进行联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参考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3-12-14
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南京市人社局.2023-12-14
昌平区教委所属中小学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12-14
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3-12-14
辽教发〔2021〕62号 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