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元
李兴元(?—1679年),清代官吏,汉军镶黄旗人,字若始。他拔贡出身,历任云南省按察使等职。在三藩之乱中,他坚守原则,不屈不挠,最终被杀。雍正七年(1729年),他被入祀昭忠祠,乾隆十六年(1751年),被加赏恩骑尉世职。追赠太常寺卿。
人物生平
李兴元,字若始,号时滋,遵化市人。自幼聪慧,明崇祯二年(1629年),清军入关时,兴元只有十岁,当事者怜爱他的才貌,将他编入汉军旗,隶属镶黄旗。
顺治五年(1648年),由拔贡生授为直隶沙河县知县。由于政绩卓异,升祁州知州;后升为江西吉安府知府。
康熙五年(1666年),补升为直隶永平府知府。在任时善理政事,因查解逃人在60名以上有功,于康熙七年,升为长庐盐运使。
康熙八年(1669年),改任陕西陇右道。
康熙十一年(1672年),升任云南省按察使。当时朝廷下令,检察藩下如有强迫民间子女为奴者,一律释放。兴元除豪恶,为百姓洗冤,解救为奴者,使远近乡邻感动。同年十月,吴三桂起兵反叛,假传议事,用刀强迫威胁,兴元厉声反抗说:“你内为国戚,外封亲王,受恩最重,为何还要反叛。我身为大夫可杀不可辱,惟求一死以报朝廷。”吴三桂将其家属捆绑羁押,历经6年。兴元终不屈服。
康熙帝十八年(1679年)十月,大兵恢复湖南省时,吴三桂已死,其逆子吴世璠挟兴元于蒙化,考虑留下兴元必有后患,遂刺杀李兴元。
康熙十九年(1680年),大兵进入贵州省,叛逆已基本消灭。余部郭壮图从贵州逃到云南省,家属仍羁押。
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大兵包围云南城,兴元的两个儿子荫秀和奇秀均被杀死。收复云南后,兴元的三子萃秀,奉旨到军前申诉父亲和全家被害的过程。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巡抚王继文察核此事属实,上奏朝廷请命安抚。皇帝下旨:赠李兴元为太常寺卿,一子李萃秀入监院读书。
乾隆十六年(1751年),特颁旨:李兴元虽从前未赏世职,但为国效忠,情甚可悯,著加赏恩骑尉,世袭罔替。李萃秀由荫生授四川广安州知州,累迁湖广安陆府知府。孙子李肇祥袭恩骑尉,由銮仪卫治仪正,升直隶怀柔都司,调八沟都司。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升广东韶州游击。
家族成员
李兴元有三个儿子,他们是李荫秀、李奇秀和李萃秀。康熙帝十八年(1679年),师克湖南省,时三桂已死,其子世璠使刺杀兴元。师困滇城,兴元二子荫秀、奇秀亦被杀。事定,其三子萃秀诣军所申诉,巡抚王继文上其状,赠太常寺卿。萃秀官至安陆府知府。昆当兴元未死,出避民间。事定,复补登州同知,迁常德市知府。
李兴元孙子李肇祥,袭恩骑尉,由銮仪卫治仪正,历任直隶怀柔都司、八沟都司。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升广东韶州游击。
史籍记载
《清史稿·卷二百五十三·列传四十》
参考资料
《清史稿·卷二百五十三·列传四十》.国学导航.20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