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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马骨胡艺术

马骨胡,又称“骨胡”,是壮族的传统弦鸣乐器,属于擦弦类。在壮语中被称为“冉督”,意为“骨头胡”,同时也被称为“冉列”和“冉森”,其中“列”和“森”均为壮语词汇,分别表示“体小音高”。马骨胡因其琴筒采用马骨制成而得名,具有外形美观、琴声悠扬清脆等特点。在壮族的文化生活中,马骨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在壮剧表演中更是不可或缺的主要伴奏乐器。马骨胡艺术主要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大部分壮族聚居区以及贵州省云南省的部分地区。

形状特征

马骨胡的琴筒是由马的后腿骨制成,因此在音质和音色方面与其他弓弦乐器相比具有显著差异。马骨胡的定弦方法在中国地方戏曲和民俗音乐中较为特殊,其定弦法形成的自然多声部效果使得音响更加丰富饱满。此外,马骨胡在演奏技巧上也有其特点,包括擅长演奏分弓与短弓结合的弓法,强调反弓演奏,以及运用多种装饰性指法增加演奏的韵味。

发展历史

马骨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古代胡琴时期,约公元10世纪。在壮族的文化发展中,马骨胡不仅是壮剧的重要伴奏乐器,也是壮族八音合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文化意义

马骨胡在壮族的文化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被视为壮家人的心灵之琴。在壮族的传说中,马骨胡的故事展现了人们对美好爱情和自由生活的向往,这些传说至今仍被人们所传颂。

传承与发展

马骨胡艺术作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德保县成立了少儿马骨胡基地,致力于培养新一代的马骨胡演奏者,推动这项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通过建立专门的教学机构和开展相关培训活动,马骨胡艺术得以在年轻一代中得到推广和发扬。

遗产信息

-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

- 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黄一格(男,1957年4月出生),黄广扩

- 申报人/申报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

- 确定日期:2010年5月30日

- 批准文号:桂政发〔2010〕25号

- 遗产级别:自治区/省级

参考资料

马骨胡.搜狐.2024-10-19

壮族马骨胡艺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旅厅.2024-10-19

马骨胡拉弦乐器.马骨胡拉弦乐器.2024-10-19